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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地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1999-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中宣部、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公布了第二批15条“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至此,全国的示范街已达30条。这标志着“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向纵深发展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被誉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从不卖假货、改善服务这一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事入手,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产生了一点就亮、一呼百应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去年推出首批15条示范街和100家“五联服务一体化”示范店以来,许多地方的党委和政府把这一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一个结合点而大力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企业自觉自律,广大群众热情参与,正在形成一种全社会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市场秩序、“讲文明、树新风”的合力,百姓叫好,商家得利,国家受益。坚持不懈地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将这一活动扎扎实实地推向深入,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的决心和诚心。邓小平同志讲过:“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情抓起。”只要我们持之以恒把这项活动开展下去,一个社会主义文明、繁荣的市场一定会建成。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我们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摸索出的一条维护市场秩序的新路子。这项活动所具有的意义,已超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范围,成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经济工作的好形式,而示范街、示范店的推出,对这一活动起到了“龙头”作用。南京市湖南路通过创建高标准示范街,全街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迅速增值,商业门面每平方米租金由两年前的2500元猛增到现在的5000到1万元,整条街的销售额两年增加了近10亿元,并带动了南京市两个文明的建设。中宣部等四部门日前向全国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实践证明,创建示范街(店),是树立企业和城市形象,繁荣市场,促进消费的有效手段。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河北、福建、云南、江苏等省在抓好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工作的同时,已陆续推出了一批省、地、县级示范点。一些地方还出现了由国有大型商业企业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延伸,由商业零售企业向专业批发市场延伸,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的创建燎原态势。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虽然已开展有三年多时间,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这一意义上讲,“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各级领导应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列入工作计划,认真检查落实。要把着眼点继续放在为群众办好事、为企业创造良好环境上。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多想一些为民、便民、利民的实招,努力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开拓城乡市场方面取得更大成果。(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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